关于印发《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《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》、审批各阶段“一张表单”及办事指南已经市审改办领导审核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部门职责,认真贯彻落实。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。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《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》、审批各阶段“一张表单”及办事指南已经市审改办领导审核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部门职责,认真贯彻落实。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。